2008/07/21

狩獵與被狩獵

人性本賤,唾手可得的,即使喜歡,也只想就這樣先耗著,等到哪天沒得選擇,或挑不到更好的,才肯入手........ 但是,被耗著的就只能選擇無止盡的等待或是絕然的看破! by Mia


曾經我在噗浪問過一個問題
在愛情裡,你想當獵人?還是獵物?
大家都各有各的說法
當然也不免好奇我的答案是什麼
而我的答案是,獵人!
其實原因很簡單,因為我不想再當獵物了!

獵物一旦被箭射中
就只能獵人把箭拔起來打包帶走或好心的放生
不然,就只能帶著箭在原地自生自滅
除非獵物有足夠的勇氣跟力量去試著掙脫
否則就只能坐以待斃,這是很令人痛苦的
這樣的痛苦,感受過就好了......
不需要一再的重蹈覆轍 ^_^

狩獵與被狩獵之間
握有主動權的人,總是比較有選擇性的一方
雖說愛情裡沒有什麼公平不公平可言
也沒有什麼輸贏好論
真愛上一個人,即便是成為對方的獵物
想必也是心甘情願
但是若你曾經當過被遺棄的獵物時
當初留下的傷疤,總是會一再提醒你曾有的過往
提醒你自己曾經是如何的痴傻
在你想要勇敢爬起來的同時,隱隱抽痛
除非你能戰勝自己的心傷
否則這樣的循環總會持續下去........

把傷疤蓋起來,不代表它就不存在
把過去全都遺忘,不能表示它沒發生過
戴上堅強的假面具,也不能欺騙自己一切無恙

深夜裡的思緒總是混亂的........
果然是,該睡了 ^_^